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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 方:
联系电话:
甲、 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信用卡代管理及提升额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信用卡代管理及提升额度:
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代管理信用卡及提升额度及还款业务。
2、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相关文件:信用卡及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
二、 费用及结算:
1、 信用卡代管理服务费,提升额度服务费及网银转款费率,每月结算一次,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电话催告3日后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利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要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 委托代管理信用卡及提升额度期限和相关责任:
1、 委托代管理信用卡及提升额度期限最少三个月起,中途解除,中止委托协议者,向对方支付五千元的违约金。
2、 甲、乙双方签定协议起到协议结束,期间信用卡所提升的额度都归功于乙方,甲方不得有任何争议。
3、 甲方利用各种方法及手段恶意破坏该协议无法正常进行的,甲方一次性赔付乙方所付出费用的10倍及五千元的违约金作为乙方的损失赔偿。
四、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乙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 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