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图。图/中新经纬官方微博 “网红”签约MCN机构(网红掮客公司),本以为能“背靠大树好纳凉”,成果却有能够被“坑惨”。据《法治日报》报道,行业快速成长的背后,隐藏着一些MCN机构打着“培训网红”的灯号圈钱、分红比例不公道、“网红”离职时面临天价违约金等MCN机构同“网红”之间的“签约乱象”,再次激发关注。 “网红”和MCN机构之间,本该是一种共生、共荣、共创、同享的关系,但现实中,MCN机构与“网红”之间的“抵触”,却频频滋生。有些机构甚至和“网红”一下签10年合约,违约金高达1亿元。 凡是“网红”们挑选和MCN机构签约,常常是看中MCN机构的平台和资本。“网红”们签约MCN后,可以在内容创作中获得更多扶持,在平台宣传推行中获得助力,还可以从与甲方的商务对接中脱身出来、专注内容产出等等,有各种利好。 但现实是,有些MCN机构不管在平台推行还是在内容扶持上出力并不多,却靠着签掉的合约坐等高额分红,而一旦“网红”想要退出合约,他们便会借机掠夺高额的违约金。有个体把握这套“逻辑”的机构,甚至空设MCN公司的壳子,专钻法令空档“白手套白狼”,行为很是卑劣。 很多MCN机构某种水平上在收“网红”们的“智商税”和“法盲税”。他们摸准了“网红”急切“抱MCN大腿”的心理,操纵他们不懂法令、不领会行规的特点,与其签订“带坑”公约。例如,有漫画师同MCN机构签订合约,成果支出最大头的影视、游戏改编权全数被MCN拿走,只给他出书分红,怎一个“坑”字了得。 虽然,有专业人士指出,MCN签约中某些“坑”的条目,实在是MCN机构的一种风险前置行为。究竟MCN机构也面临着诸如“网红”停更、创作干涸、口碑下降甚至“人设崩塌”等风险,这些风险前置行为在不违法的条件下写入合约,并非不公道。只是,某些故意设套的坑人条目,“网红们”也不能不防。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收集表演掮客机构治理法子》。图/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截图 MCN机构出现的各种乱象,还是与缺少同一的行业准入标准和操纵标准有关。今年8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收集表演掮客机构治理法子》,从6个方面规定了MCN机构的义务。接下来,还需要相关部分,继续深化、细化相关规定,并增强监管、履行力度。 在行业准入上,可以经过举行遴选会的方式制定“白名单”,经过根本天资、带货才能、遴选现场综合表示等方面临MCN机构停止综合评价,为“网红”供给优良挑选。在行业检查上,一旦相关机构涉嫌“设套”坑人,无妨加深清查,观察其名下能否还有更多“受害者”,实时为“网红”们“止损”。 此外,“网红”与MCN之间的关联作为一种新型社会关系,两者之间的权益所属胶葛,也需要尽快完善相关法令条目,对诸如“平台账号归属权”等题目,给出明白的判定条例。与此同时,也需要根据现有法令条目和相关规定,从严治理、标准这一行业。 说到底,“网红”和MCN机构之间是一种“博弈+共生”的关系,常常是合则两利、败则两伤。为此,“网红”们需要增强法令认识,看清合约条目,保护好本身权益;同时,增强对MCN机构的分辨才能,不要自觉签下“卖身契”。MCN机构本身也需要增强行业自觉,正当合规操纵,不要“利”字当头,失了“义”字。 新京报特约批评员 | 和生(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订 | 刘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