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一家公司,现在准备注销公司,请问如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去哪些部门,办理注销登记需要多少钱?
进门容易出门难一直是困扰企业的问题。那么,企业在办理注销事宜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避免提交清税证明材料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避免加盖企业公章?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少申请材料?
取消便利化改革的六项措施涉及扩大简单取消的适用范围,避免提交税务结算证明材料,避免补充企业公章,减少申请材料,尊重股东意义自治,促进僵尸企业退出。
据了解,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适用于因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6个月以上自行停业而被撤销的企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参照适用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未办理涉税申报登记,企业登记机关未查询企业税务登记信息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不提交清税证明材料;
企业申请注销时公章遗失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出资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并提交公章遗失声明的报纸样品,不要求企业加盖公章;公司全体股东同意解散的,申请注销登记时,公司应当在注销登记申请书上填写上述信息,并由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签字盖章。
同时,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经公司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确认同意解散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和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确认。
此外,如果股东(出资人)是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且股东(出资人)因注销、撤销等原因无法签署相关注销登记文件,股东(出资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可以代表其签署相关注销登记文件。